杨德龄带领汾酒商转型 巴拿马获奖的消息一经传出,引起了当时正在极力倡导振兴山西商务的山西省督军阎锡山的高度关注,他试图通过政府与商人的合作,大力发展山西汾酒,遂指定专人与杨德龄协商。但是,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官商合营之事就此搁浅。 督军公署副官张汝萍见官商合办不成,便联络了一批朋友,集股开设推销汾酒的企业,接着把义泉泳经理杨德龄请来协商。最后决定,组建晋裕汾酒有限公司,负责包销,义泉泳负责生产。 晋裕汾酒有限公司引进了西方股份企业的组织制度,制定章程,确定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基本制度: 1.资本责任有限制。参照海外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的习惯做法,新公司实行有限责任制,改变了晋商股东无限责任制度的传统; 2.资本股份制。总资本银元5000元,其中股东张汝萍等5人各500元,合计2500元股份;义泉泳以酒入股,为2500元股份; 3.管理分权制。公司设立股东代表大会和董事会、监事会,改变了晋商大掌柜一人说了算的制度,公司总经理杨德龄负责日常事务,各部门各司其职,遇有重大事件,召开联席会议商决。历届董事、监事,除张汝萍等发起人外,以后陆续增选的有冀贡泉(汾阳人,曾任山西大学法学院院长、山西省教育厅厅长等职)、傅瑶(汾阳人,曾任山西省银行副经理)等诸多社会名流; 4.薪俸三三制。薪俸由月薪、红利、红包三部分组成。月薪,按月发薪,按优良、普通、劣等三个等级确定,劣等留用一年,表现好可晋升普通级,如仍无长进,年终即行辞退;红包,也叫赏钱,一年一次,奖优罚劣;红利,根据全年利润,按照股份多寡分红,年底一次分派; 5.人事避亲制。公司用人,不得使用亲眷,实行避亲原则; 6.新式会计制。杨德龄推行了新的会计制度,采用了新式簿记和记账方法。 传统的晋商义泉泳酒坊与现代的晋裕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仅仅经过了八年,到民国十六年(1927年),义泉泳因供酒价格问题与晋裕公司发生矛盾,加之义泉泳内部分裂,决定不再供应晋裕公司汾酒,接着义泉泳东家撤消了杨德龄的义泉泳酒坊大掌柜的职务。 当时,晋裕公司的资本已经增加到50000银元,在当时山西500家酒业中居于首位。杨德龄沉着应对,集中精力,锐意经营晋裕公司,于当年在杏花村购得地皮房产,成立了晋裕公司酿造厂,其规模与义泉泳相当,自产自销,原义泉泳有一半职员投奔杨德龄。 分裂后的义泉泳因经营方式陈旧,管理不善,日渐萧条,到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晋裕公司便以9600银元的价格收购了义泉泳的房产、设备、招牌等全部资产,彻底兼并了义泉泳。最大的老式汾酒作坊被新式的汾酒股份有限公司替代,标志着汾酒业的领头羊从此告别了旧的管理模式,进入现代公司化经营的时代。 从此,汾酒商人进入了它的黄金时代。晋裕汾酒股份有限公司在兼并义泉泳前的民国十九年(1930年),纯收益为3683. 8元。兼并后的1935年,纯收益为8377. 2元,1936年达到12544. 7元,每股红利7. 5元,日产汾酒2000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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