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酒报》编辑部: 非常高兴地看到《华夏酒报》独家倡导的“责任营销”主题讨论,这也是中国酒类行业在竞争中确实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也是一个关乎中国酒业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焦点问题。尤其在如今酒类行业问题频出、营销手段花样百出的阶段,“责任营销”有助于我们辨别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应该剔除的。 谈到“责任营销”,首先需要明确企业在开展营销活动的过程中要对谁负责。简单来讲,企业经营者需要不断地来诘问自己,企业创办的目的是在于股东权益最大化、消费者权益最大化还是利益攸关者权益最大化?从单纯的投资回报来看,任何商业企业创建的初衷,就是为了实现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但是这样的理念,会导致部分企业利用其在资本和信息等方面的强势地位,“不择手段”地成为十足的“赚钱机器”。在这个过程中,无疑会侵害其他利益链条成员的合法或者合理利益,例如渠道成员和消费者。 有的时候,如果企业曲解了消费者利益最大化,也会导致企业用各种各样的手段去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但是却没有谨慎地去辨别消费者需求的合理性和健康性。例如快餐企业在满足消费者快速、舒适的消费需求的同时,却忽略了食品健康和包装浪费的社会长远利益。因此,在实质上,“责任营销”反映的是企业在营销过程中,要对所有广义上的利益有关人肩负起责任,这些当事人包括股东、渠道成员、消费者、政府、社区和公众等等。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实施“责任营销”的企业将会在经营过程中,在股东利益、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利益等多方面实现一种平衡。 接下来,“责任营销”应该怎样付诸于行动呢?企业应该通过生产或者提供具有卓越质量的产品或者服务,合理选择渠道成员,及时有效地满足消费者需求,并且还要遵守国家法令法规、顾及公众健康消费的树立,善待社区和整个自然环境等等。 总之,“责任营销”促使企业在实现合理化利润的同时,“有所为而有所不为”,其目的在于整个社会长远福利的提高和改善,而避免了企业滥用优势地位、不择手段攫取市场暴利的短期行为。 最后,“责任营销”理念的树立及其实施,看似利他实则最大的是利己。从表面来看,好像企业总是在让渡或者顾及其他当事人的利益,而自己的利益却在“缩水”。实际上,企业实行“责任营销”,让企业和所有利益有关人建立了一种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让渡短期的利益,最终实现的是企业长期的良好公众形象。“责任营销”要求企业用善意的眼光来看待所有的利益回报和转移。“看似利他,实则利己”,只不过企业将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实现,通过消费者利益和利益攸关者权益最大化的手段,放到了更加长久的时间段来获得。 通过“责任营销,在利他与利己之间达到一种长久的平衡,企业的品牌营销将无往而不胜! 中国酒业创新联盟 战略营销顾问 唐文龙 200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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